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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个私人钱庄创办者 方培林欲来沪择机办小贷
编辑:上海苍南商会  来源:上海苍南商会  日期: 2012-9-1
  记者日前在采访温州民资申报 沪上“准金融”执照过程中,在上海 苍南商会偶遇新中国首个私人钱 庄的创办者方培林。最近,他正在长 三角各地了解当地小额贷款公司 新政,想选择合适时机再战江湖。
  方培林曾是温州苍南县钱库镇 某医院会计,早在1984年,他就曾创 办“方兴钱庄”。1989年,农村合作基 金会、农村信用社纷纷冒出,国家开 始关注这些“类钱庄机构”的良莠不 齐,方怕受牵连,索性关门。此后,他多 年蛰伏,只打新股,直到2000年,最高 法院对《担保法》实施作出司法解释, 他又迅即成立温州首个纯民资担 保公司。
   2008年由银监会和人民银行联 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的指导意见》,提出“小额贷款公司是 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 织投资设立”,一心想被国家金融体 系“收编”的方培林打算以自然人身 份进入。然而,上海、浙江等地出台的 具体细则却不约而同抬高了门槛, 但他明白,目前小贷公司数量远 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因此一定还 有机会。不出所料,去年11月,浙江省 政府出台新政,就小贷公司的准入条 件、资金来源渠道等作了适度放宽。
  此前,上海财政局局长蒋卓庆也表 示,上海小贷公司总数要从69家扩 大到100家。方培林还观察到,去年以 来,沪、浙等地陆续出现了部分主发 起人或法人股东因融资困难,只能通 过转让小贷公司股权来变现的情 况, “但进入的更踊跃,多是个人股。” 因此他认为,不再将自然人发起组建 小贷公司排除在外的宽松政策有盼 头了,也只有将庞大的自然人的资本 纳入到国家金融轨道,才能平抑和 规范无序的民间借贷市场。“我相信 国家加快小贷公司设立步伐的大方 向不会变,所以我正静候良机,没准 哪天就要来上海开小贷公司了。” (转载 2月13日《解放日报-长江三角洲新 闻》 李晔文 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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