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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区发展与律师服务业的机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钟锦化律师
编辑:上海苍南商会  来源:上海苍南商会  日期: 2015-4-10

  上海新民晚报2015年4月8日法律顾问专刊头版文章
  钟锦化注:应上海《新民晚报》邀稿,本人撰写的《中国自贸区发展与律师服务业的机遇》文章今天在法律顾问专刊头版整版刊出,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中国自贸区的推出及其发展,将给中国包括律师业在内的许多行业带来机遇和挑战。作为律师,我们要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2015年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意味着中国自贸区建设将上一个新台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更大范围的改革试点正在稳步推进。
  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China (Shanghai) Pilot Free Trade Zone,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政府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也是中国大陆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上海自贸区成立时,以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为核心,辅之以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总面积28.78平方公里。上海自贸区成为中国经济新的试验田,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并大力推动上海市转口、离岸业务的发展。2014年12月,上海自贸区由原先的28.78平方公里扩至120.72平方公里。由原来的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扩展至包括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和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在内的七个区域。
  中国自贸区主要任务是要探索中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并培育中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拓展经济增长的新空间,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一、中国上海自贸区有哪些先进举措?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投资者权益有效保障机制,实现各类投资主体的公平竞争。
  2、扩大投资领域开放。选择金融、航运、商贸、文化等服务领域扩大开放。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支持试验区内各类投资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3、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鼓励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国际航运服务能级。
  4、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鼓励金融市场产品创新。
  5、完善法制保障。要求各部门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试点,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海市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试验区管理制度。
  二、中国上海自贸区发展带来哪些商业机会和红利?
  1、有利于上海突破已有的条框,放宽税收、外汇使用等优惠政策,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的全球调拨,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在上海注册开业。
  2、有利于海上保险等航运服务业务在上海得以培育和集中,解决航运中心建设中金融支持的问题,这将使得上海获得更多的制度红利。
  3、免税和自由港有利于吸引高端制造业,自贸区将吸引更多的加工、制造、贸易和仓储物流企业聚集,叠加中国的产业升级。因此,自贸区对于物流的集聚效应将更加显著。
  4、由于上海自贸区可以先行先试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并逐步实现可自由兑换等金融创新,未来企业法人甚至个人可在上海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
  5、上海自贸区在中国加环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谈判中也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有望成为中国加入TPP的首个对外开放窗口。
  6、上海自贸区发展也给普通老百姓消费带来很直接的好处。比如:可以享受到比市场便宜10%至30%进口商品价格,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比传统4S店便宜15%至30%不等的国际汽车高端货,不出国门就能体验外资医院的医疗服务,出境旅游更方便,就业方面有望拿到“国际工资”,个人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投资港股、美股,可以享受原汁原味的国外娱乐项目,游戏机也不再只能玩水货……
  随着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批准成立,类似上海自贸区的许多先进举措也会在上述各地推行,并同样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商业机会和红利。
  三、中国自贸区发展需要律师服务业的跟进
  中国自贸区的发展,除了中国本土以及涉外原有的一些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需求外,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新的法律服务需求。律师服务需求的这种变化会对律所管理、律师素质、律师人才培养产生相应的影响,并提出更高的要求。
  1、从一个大的趋势判断,中国自贸区非常大的一块就是行政管理往后退了,专业服务往前走了,而且专业服务里面最大一块就是法治深化和完善,法律专业服务要往前走了。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评估不光是对企业,还有对政府。政府在前置审批逐步退出后,如何还能保证自贸区能够平稳运营,那就涉及到政府法律专业服务需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原来司法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的两个文件里很大的一块就是个很好的契机,就是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里面涉及到很多重大事项。这些如果能落到实处,对律师业的发展是很大的一块。整个建设从顶层设计、宏观设计、中观设计再到微观设计,都需要法律专业服务。
  2、中国自贸区的发展将使我们律师业务结构发生很大变化,非诉业务量将急速上升,而诉讼业务还会保持平稳发展。像企业注册登记、房屋租赁买卖、货物贸易、技术转让、劳动关系等传统领域的法律服务数量会进一步增长,而像离岸贸易、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大宗商品交易、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中新的法律服务需求则会大量增长。非诉业务涉及到律所结构问题,中国包括上海基本上90%以上的小型律师事务所还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这些律所若想分得一杯羹,就要促进律所管理体制的改革转型。自从二战以后,在国际市场上,对外进行投资的主要就是美国、英国,律师是跟着企业走向国际的。中国什么时候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发生倒挂了,那就是中国律师真正走向全球的时候。
  为更好地满足中国自贸区发展带来的新的法律服务需求,中国律师服务业必须做好积极跟进的应对准备。
  第一要加强与国外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有关专业服务领域七个开放行业之中,律师服务业位居第一,其开放措施就是“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和机制”。法律服务业的扩大开放,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相辅相成的。尤其在某些自贸区推进试验的领域,比如离岸贸易、离岸金融、金融衍生品等方面,国外律师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学习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有利于我们律师自身服务质量的提高。
  第二要扩大国内律师的规则制定权、话语主导权,加大中国律师在规则制定及制度建设方面的实质性参与度。
  第三是就中国自贸区涉及到的一些新型业务而言,在法律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国内律师要更多地帮助企业创建现有法律框架下风险最小、法律上最可行的方案,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律师应发挥其专长,为当事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文件制作等专业服务。
  第四要进一步提升国内律师行业自身的执业态度和专业能力。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崇尚的只能是法律,律师行业自身要更加敬业、更加专业化,积极地投入到中国自贸区建设之中。
  2014年11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上海市司法局制定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两个文件。根据这两个实施办法,上海自贸区两条法律服务对外开放的政策正式落地:一是允许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内实行联营。在互派法律顾问的合作中,中国律师被派驻到外国律所驻上海(含自贸试验区)代表机构担任中国法律顾问期间,可以中国律师身份向客户提供中国法律咨询服务和涉及适用中国法律的民商事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服务,可以分工协作方式与外国律所驻上海(含自贸试验区)代表机构合作办理跨境或国际法律事务,可以就重大复杂法律事务提请所在的中国律所与外国律所合作办理。外国律师被派驻到中国律所或者分所担任外国法律顾问期间,除向接受派驻的中国律所或者分所提供外国法律信息、法律环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外,可以外国律师身份向客户提供涉及外国法律适用的咨询和代理服务,可以分工协作方式与中国律所或者分所合作办理跨境或国际法律事务。
  笔者相信,随着中国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的批准成立,类似实施办法也必然会在上述相应地区推出。所以,中国律师业发展前景会越来越广阔,中国律师将越来越大有作为,但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机遇和挑战!

  作者简介:钟锦化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股东合伙人兼自贸区法律部主任,自贸区法律与公司金融资本市场专业律师,重大经济、职务、毒品、涉黑、网络犯罪案辩护律师。全球浙商律师服务顾问团总召集人,上海温州商会理事法律顾问,上海苍南商会特邀理事法律顾问,中国(温州)金融法律服务网上海首席律师,中国反证券欺诈律师团上海首席律师,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上海首席律师顾问。原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资深刑事、民商事案件主审法官,曾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上海自贸区金融法律大讲堂、上海“大律师微舞台”法律讲堂总策划主持人,上海电视台“海上夜谈”特邀嘉宾,江西电视台“晚间800全国重大事件”栏目专访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台湾国立政治大学特邀演讲学者,澳大利亚墨尔本“亚太法律论坛”邀请嘉宾,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国际资深执业律师管理项目访问交流律师。热线电话:021-58772770转666,13918852168;邮箱:179937348@qq.com;更详细介绍请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官网:www.ganus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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