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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节俭的八项注意
编辑:上海苍南商会  来源:上海苍南商会  日期: 2015-9-29

  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商会厉行节约的措施。同时,再明确几个注意问题:
  一、凡上海地区之外的兄弟商会邀请本商会参加活动的,应尽量委托已在该外地的我会同仁前往参加。必须要去人参加的,应得到会长同意批准后才可前往。
  二、凡参加外地兄弟商会开会等活动或受本会会员特别邀请前往外地活动的差旅费,原则是谁邀请谁负责。只有事前经过会长同意批准的,才可在商会内报销。
  三、凡地方政府机关来沪考察、调研企业等活动,应由企业负责食宿及交通等费用;如到商会调研、指导工作的,由商会负责。
  四、凡以同乡、朋友、同仁来商会看望秘书处任何个人的,由个人负责接待或共享工作餐,来商会办事的,可酌情处理。
  五、凡工作需要必须宴请政府有关人员,需事前向会长申报,经同意批准后才予办理,并尽可能在中等餐饮店就餐,不准喝白酒(自带除外)。
  六、所有就餐发票均要注明宴请人和被宴请人及人数。
  七、工作人员午餐标准不超过20元/人,共用一张卡,由办公室主任和管后勤的工作人员共同负责管理。
  八、办公室采购办公用品需在例行会上提出或经过秘书长同意批准后执行之,超过一万元的需得到会长批准后执行之。
  提出八个掌握的问题,目的是进一步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控制商会经费的使用,明确责任,严格把关,使商会有限的经费使用更加合理,保持商会的持续发展。


  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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