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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企业所遇法律问题解惑”法务部线上活动顺利举行
编辑:上海苍南商会  来源:上海苍南商会  日期: 2022-9-14

  8月27日,由联合商会法务部推出的腾讯线上活动“疫情期间,企业所遇法律问题解惑”于下午两点正式举行,40多位商会企业家和嘉宾相聚在云端共同学习。


  上海李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联合商会法务部部长李旭主持本次线上活动,他表示在疫情肆虐和高温袭击后,迎来了法务部的首场线上活动为大家答疑解惑,希望法务部能继续一如既往为商会企业家们提供法务帮助。


  张灵满执行会长(分管法务)开场致辞,代表联合商会对在线的领导、各位企业家表示诚挚的问候,祝福大家平安吉祥,事业蒸蒸日上!希望大家能通过会议相互促进、共同学习。张会长回顾了换届以来,法务部由倪正茂教授、李旭部长率领该部成员努力为企业做好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为商会多家企业讨回公道、解决纠纷,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并列举点赞了法务部自2020年12月换届以后的各次相关活动,更表示企业家们作为企业管理者,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学习,及时了解国家政策的发展动向,规避企业发展风险。在目前这样一个发展快速的社会保持一个企业的竞争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更是需要构建“学习型”企业。不断整合资源,根据明晰的法律原则,在更广的维度审查公司的各个业务类型的运营,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建设企业实现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紧接着,上海李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联合商会法务部部长李旭为大家讲授《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与案例分析》,从两个都发生在疫情期间的民营企业租赁合同真实案例分析说起,深入浅出从案例中说明法律适用依据及背后法理演变,重点对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减免租金问题进行详尽解析。李部长还及时整理中央部委和上海市政府对有效解决租赁合同纠纷的各类政策及文件,以供商会会员处理此类事情参考(具体见下篇推文)。


  我商会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文寿律师给大家分享了《后疫情时代的海外投资——日本》的主题演讲,对日本的教育制度、社会保险、医疗制度、主要的赴日签证(旅游/留学/投资/工作)以及投资日本的主要途径(房产/企业新设/并购)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商会法务部副部长、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丽枝律师带来《后疫情时代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在股权激励中的运用》的分享。从公司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常用模式的优劣比较、有限合伙平台的基本架构、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的基本操作流程等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讲解。
  在听完三位主讲人的讲座后,张灵满执行会长一一进行点评,尤其是在遭受了疫情影响的今天,讲座的内容都很好地结合了大家感兴趣的话题。尤其是罗律师讲到的股权激励,值得我们企业家思考。
  线上活动时,大家就疫情期间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提问,三位主讲律师进行答疑解惑。事先主持人李部长就表示,讲座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在屏幕下方文字留言;答疑环节中若有问题,可在屏幕下方留言示意有疑问,主持人将会现场连线回答;若因时间关系,有问题未解决,秘书处会做好记录,并在日后可针对性开展线下座谈会进行面对面交流。因受疫情困扰,大家纷纷就关注的租赁问题提出诸多疑问,有仓储租赁、写字楼办公租赁或者店铺租赁等等,李旭部长一一作了详尽而细致的回答(精选问题如下)。
  在疫情期间封控我在家,没去租用的办公室(民营资产)上班,将近6个月,我能否主张减免疫情期间确没使用办公室6个月的租金?
  答:据您所说的情况,办公室用房属于商业性质,确实是疫情封控在家无法上班的,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办公室,承租人以此要求出租人减免房租的,一般可予支持,但也需分析实际没使用真实情况,不一定都是6个月的租金减免。据我所知上海大多地区实际上封控没有达到6个月之久,如对承租人营收产生重大减损的,可依据公平原则酌情调整租金。
  我作为承租方在今后怕再碰到类似新冠这样的疫情,能否在合同明确约定由出租房免除我没使用期间的全部租金?
  答:当然可以,防患于未然,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律师建议承租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有类似“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新冠肺炎等传染疾病、市政建设、自然灾害、战争等事)致使无法正常经营的,出租房应减免该期间的全部租金”的条款,就直接按照约定的条款减免全部租金,无需再按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酌情减免。


  互动后,李日恩执行会长发表讲话。他说,在这特殊的疫情期间,法务部能组织这次线上会议对大家来说就是及时雨,有很多法律上的问题大家都在会上提出疑问,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和启发,感谢法务部对商会的支持,感谢李旭等三位律师专程为会员解答了很多难题。今天的活动,让大家都受益匪浅。祝福大家身体健康,事业兴旺,一切顺利平安!


  张灵满执行会长进一步说到,疫情时代给我们企业带来巨大的困境,整个社会从商业角度来说确实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可以说是复杂模糊的时代,那么企业如何应对危机,让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下去,值得思考。今天短暂的两个小时学习收获满满,感谢各位会长和秘书长,祝福商会所有企业家们事业发达,工作顺利!


  最后,易会安轮值会长作会议总结讲话,特别讲到今天本来是由陈嘉著轮值会长做总结,但因有事请假未能参与。在秘书长邀请下,自己将原本工作安排进行调整。易会长说,刚李日恩执行会长、张灵满执行会长也针对性进行了讲话。今天代表夏青会长、陈嘉著轮值会长作法务部线上活动总结。首先感谢大家在周末参加这次会议;感谢联合商会及张灵满执行会长组织安排了本次活动;感谢商会法务部的上海李旭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李旭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文寿律师和罗丽枝律师给各位带来的分享;也感谢各位会员及乡贤的积极参与。易会长深情说到,自疫情以来,整个经济环境持续下行,各行各业都在经历阵痛,在线的各位企业家们也深有体会。在这个艰难的时期,怎么去持续经营好企业是每位企业家要深思的问题。在外部业务及市场大环境不好的时候,企业可以通过这个时间来进行深入反思企业的内部问题,提高自己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也要高瞻远瞩的看问题:危机与机遇并存,企业要善于从危险中寻求发展机会和动力。梳理企业的法律风险及利用法律手段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及利益,是企业面对危险寻求机遇非常必要且有效的方式。


  易会长并对三位律师的线上讲座进行特别点评。他认为,李旭律师通过对“疫情期间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及案例分析”,让企业家们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获取国家政策赋予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利,对企业非常重要,也是企业对冲疫情带来负面影响的重要方式之一。王文寿律师的话题“后疫情时代的海外投资”,后疫情时代,企业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要学会引导外部资金为我所用;在国内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要利用海外投资来对冲风险;同时也要寻求机会向外拓展企业业务新的收益路径。这些都是企业在后疫情时代,增加企业家们在危机中寻找机会的能力。罗丽枝律师解读的“后疫情时代,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的运用”。任何企业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此次疫情,我们也同时从股权及利益分配的角度思考如何更有效的应对风险。如何在后疫情时代,企业现金流不好、利润不理想的情况下,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绑定员工,让大家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历风险,共享收益。
  易会长说,通过几位法律专家不同角度的分享,我们更应该明白面对疫情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我们所有企业家都要有风险规避的意识、法律防范意识以及风险对冲手段,同时危机并存的理念要在我们心里生根发芽。不单是从法律层面,还可以通过积极参与新的国家政策,指导下的方向及相关行业,通过政策大力支持下行业红利来对冲企业应对危机时的风险。比如国家全力引导和扶持的“碳中和、碳达峰”相关的行业及产业。企业如何通过双碳概念来为企业赋能,如何利用政策红利为企业增效降本等问题,在后疫情时代,都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也说到商会计划将在九月份邀请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领导专家等通过线上方式来传播相关研讨会。通过这次线上法务活动,希望能对各位企业家都有所帮助。最后也希望大家同舟共济、互帮互助、抱团取暖、共同抗击疫情,只要我们坚持下去,一定会见到更美好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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